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我所张兆明律师参与代理的腾讯公司诉祺韵公司、优视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
九、腾讯公司诉祺韵公司、优视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0)粤0192民初20405号
一 案情及裁判
腾讯公司为《英雄联盟》等五款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人,祺韵公司在其“5G芝麻”云游戏平台上预装上述游戏,使公众无须再下载涉案游戏的客户端,就可在该平台上直接登录并运行。腾讯公司认为祺韵公司向公众提供涉案游戏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祺韵公司截取游戏用户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以及游戏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优视公司提供“5G芝麻”app的下载和分发服务,为祺韵公司的侵权提供帮助,故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祺韵公司、优视公司停止侵权,共同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等。
法院认为,祺韵公司预装涉案游戏软件,侵犯了腾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关于祺韵公司获取并存储涉案游戏账号信息及相关数据,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首先,腾讯公司主张的游戏用户的账号信息及参与游戏的相关数据,均属于原始数据,是用户使用腾讯公司服务时附随而生的,用户享有主导权;其次,祺韵公司获得了游戏用户的授权,且没有破坏腾讯公司的技术保护措施;最后,祺韵公司提供的5G云游戏服务未切断用户与腾讯公司之间的关系,游戏用户仍然是登录游戏客户端而与腾讯公司发生直接的关系,腾讯公司未损失游戏用户的任何数据。综上,祺韵公司未损害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后,原被告服判息诉。
二 典型意义
本案为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数据的保护进行宣示性规定后,《数据安全法》构建了数据安全制度,但是对于数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尚未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如何看待祺韵公司存储并使用的数据的性质、权属和数据处理行为的合法性,是本案审理的难点,也是广泛争议的焦点。本案提出平台不能享有与其业务密切相关的原始数据的垄断性权益,用户对这些数据享有处分权,肯定了第三方平台在获得用户授权时收集原始数据行为的合法性,为新技术在发展和运用中对数据的收集处理提供了指引,对同类案件的裁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