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广州港股份顺利完成本年度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2.59%,全场认购倍数5.4倍。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服务机构,组建了以本所高级合伙人覃永德律师领衔的专业团队,为广州港股份的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协助广州港股份顺利申报并成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
2022年4月12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港股份)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为全国首次“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公司债”,是上交所《科创债指引》正式落地后首批科创公司债,具有极强的创新性和示范意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一带一路”科技创新项目的有息债务,有益于加快打造大湾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及全球贸易枢纽港,助力广州港区加速发展成为充满活力的“一带一路”沿线一流港区。
广州港简介
广州港,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自秦汉以来一直是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出海通道和中国最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广州港股份成立于2010年12月28日,并于2017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及物流等业务,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广州港已成为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广东省能源物资和原材料的主要中转港,海运通达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成为全球物流链中重要的一环。近年来,广州港股份积极打造国际航运枢纽,全力构建面向“一带一路”最佳的衔接点。截至目前,广州港已开通120 余条往来“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航线,覆盖印度、马来西亚等40 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