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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高要支付≈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发布日期: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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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合伙人谭慧仪律师,杨国良律师

导 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用人单位最高支付相当于2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高要支付≈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广东省高院(2021)粤民申3584、3585号,广州市中院(2020)粤01民终19214、19215号案例


「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赔偿金的年限受十二年的法定限制」


一、基本案情


B员工、A公司之间于2004年11月24日至2019年7月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B员工的工作岗位为华南区公共事务部经理;双方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B员工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38809元、交通补贴1000元构成,另有第十三薪和股票收益,2019年度第十三薪标准为38809元;最后工作日及离职时间是2019年7月5日,离职原因是A公司向B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A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向B员工支付了480105.8元,其中包含B员工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的工资;2018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018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320元,其3倍为27960元。


二、裁判理由及结果


A公司并无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劳动关系已无法履行的情形,A公司据此解除与B员工的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B员工的基本工资38809元,已高于2018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B员工的赔偿金工资计算应以2018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960元/月为准。鉴于B员工在B公司处的工作年限已经超过12年,根据上述规定,最高补偿不超十二年,故以12年为计算年限,经核算,B公司需支付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671040元(27960元/月X12年X2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高要支付≈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广州中院(2021)粤01民终27065号案例


「月工资未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赔偿金的年限不受十二年的法定限制」


三、基本案情

A公司作出《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决定》,撤销销售部,将原副总经理、销售经理B员工调整为销售业务人员,基本工资5000元,取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照公司销售人员薪资。


B员工向A公司发出《就公文中公司给B员工单方降职降薪事宜的书面回复》,回应变更岗位不合法,绩效工资需按约定支付。


A公司向老客户发出《关于B员工岗位变动通知函》,载明:“决定对B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变动调整,今后B员工不负责接订单事宜。”


B员工以“家里有事请假几天”为由向请假离开A公司后一直未到新岗位上班。


B员工与A公司人事助理聊天记录:“吴:我将从明天开始请带薪年假10天,稍后才回公司解决纠纷问题。朱:好的,吴总。”


A公司员工通过微信向B员工发送A公司的《通知》,“您既未到公司消假也未到公司上班,也未履行任何外勤审批手续,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视为您已旷工达3日,按您自行离职处理。”   


A公司作出《关于B公司旷工已达五天公司决定给予除名处分的决定》,B公司对A公司的休假申请不予批准。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管理,决定将B公司作除名处理,A公司解除与B公司的劳动合同。


四、裁判理由及结果

A公司在B员工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计算方式的情况下,以B员工不到新岗位上班视为旷工为由,对B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处理行为违反了双方的约定,也与法律规定相悖,变相以不正当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妥协,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法院酌定B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20,680元。由于B员工的月工资未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故不受十二年的法定限制,本案应按B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15年计算赔偿金为620400元(20680×15×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高要支付≈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五、律师观点

员工离职后经济补偿年限有没有12年封顶限制问题,尤其是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加倍给付),是咨询高频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该问题其实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容易错误地将该条款进行拆分理解,认为一律不得有十二年法定年限。


《劳动合同法》前述法律规定是特别规定,只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其所在的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才适用该款规定,否则适用一般规定,按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