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经常因其文化程度、对法律的了解、与企业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等主客观因素,往往在不了解工伤待遇的实际赔偿金额以及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不对等的赔偿协议,或者因为根本不知道工伤有相关待遇的规定,而对能享有的权利未主张,造成受伤后没有工作没有工资,致使自己经济陷入困境。
企业则疏忽工伤认定的流程以及时间,甚至不清楚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导致诉累。
在日常的咨询以及办案过程中就工伤事项总结以下问题: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简单的概述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收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工伤认定。
三、在哪里申请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
应当向统筹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应向所在地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四、工伤认定的提出期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五、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 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方式?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书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选择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则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
七、工伤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亡赔偿。
以上赔偿项目按照工伤情况以及鉴定结果按照实际情况具体赔偿。
八、工伤赔偿项目承担的主体?
(一)购买了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分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亡赔偿。
2、用人单位承担的项目分类:未报销部分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未购买工伤保险:
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提醒:
工伤的认定应当结合具体的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仅仅是一个流程指导,并不能一概而论。另外,办理工伤保险不仅仅是最保护劳动者,同时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和分散自身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企业在用工时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