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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华南农业大学,法学学士
广东财经大学,法律硕士
兼任职务(部分):
1、洛亚工程建设与基础设施投资法学研究中心理事
2、洛亚婚姻家事法学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3、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律师志愿者
工作经历:
罗志豪律师从业以来专注于建设工程、股权架构、民商事争议、劳动争议等领域的研究和争议处理,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多个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致力于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服务客户:
1、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中交四航局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3、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广东省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通山县晟华文体中心有限公司
7、佛山诚展置业有限公司
8、广州时诺化妆品有限公司
9、广州市恒溢康体设施有限公司
10、广东苏好电器有限公司
发表论文:
1、在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表文章《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是否可以向承包人主张扣减工程款或赔付修复费用?》
2、在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表文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进行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的效力和法律风险》
3、在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表文章《总承包人与甲方指定分包人径直签订分包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