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鉴波
林鉴波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

14401201510044105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企业并购、建筑工程、婚姻家事、合同纠纷

电话:020-38559215 

传真:020-38673550

Email:380761951@qq.com


教育背景:

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广东警官学院法学学士


兼任职务(部分):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理事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法政学院实践教学导师


工作经历:

林鉴波律师尤其擅长处理刑事类案件。其承办的刑事类案件涉及有制造、贩卖毒品、故意杀人、抢劫、诈骗、走私武器、故意伤害、假冒注册商标、开设赌场等诸多犯罪,且多数犯罪案件影响重大、情节严重。其中不乏有持枪杀人,毒品数量高达一百多公斤的死刑案件,诈骗金额高达几个亿等重大案件,作为刑案的辩护人,林律师的专业功底和敬业精神为最大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或不予逮捕,甚至宣告无罪。不少辩护意见被法官采纳,使被告人获得了从轻或减轻判处。


经办案例(部分):

1、卓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贩卖毒品冰毒12公斤,卓某某作为该案主犯,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免于执行死刑;

2、郑某某涉嫌诈骗案,公安侦查涉案金额达两个多亿,被害人三千多人,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影响较大;

3、香港居民黄某某涉嫌走私武器案,黄某某走私六把枪支入境,经鉴定均认定是真枪,法定最低刑在七年有期徒刑以上,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黄某缓刑;

4、薛某某涉嫌故意伤害(重伤)案,薛某某故意伤害他人,经鉴定被害人受重伤,经过律师辩护和与被害人沟通取得谅解,法院对薛某某判处缓刑;

5、冯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案件在侦查阶段,冯某某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