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利平
范利平
高级顾问
执业证号:

14401200621211042

专业领域:

主要从事民商法的教学工作,在婚姻家庭法、立法法、港澳法等方面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电话:13710650349

Email:759194537@qq.com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


兼任职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海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

南沙区人大顾问

天河区人大顾问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

广东省妇联维权专家

洛亚婚姻家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工作经历:

范教授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开始参加工作,至2018年已经从事高校法学教育工作35年,具有丰富的法律理论和实务工作经验。1988年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至今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


科研成果(部分):

(一)论文

1、《论城市房屋征收制度的建立》法学杂志2010年3期。

2、《我国香港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经验及借鉴》法学杂志2011年12期。


(二)著作

1、《粤港澳紧密合作中的法律问题》2011年8月,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性别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

3、《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年8月出版。


(三)课题项目

1、广州市政府立法后评估课题《广州市农村房地产登记规定立法后评估》2009.12-2010.6,项目负责人。

2、广州市人大课题《地方立法与先行先试》2011.1-2011.12,项目负责人。

3、广州市政府课题《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研究》2011.6-2012.1,项目负责人。

4、广东省外经贸厅课题《入世十年——广东外经贸发展》2011.9-2011.12,项目负责人。

5、广州市政府法制课题《广州市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立法研究》2012年,项目负责人。

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研究课题《广外特色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2011-2013,项目负责人。

7、广州市人大课题《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立法后评估》2014.4-2014.10,项目负责人。

8、广州市法制办《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后评估课题,2017.11-2018.3,项目负责人。

9、广东省人大《广东省养老促进条例》专家建议稿主要参与人,2017.10-2017.12,主要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