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燕
朱文燕
律师
执业证号:

14401201211024593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民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

电话:020-38559215

传真:020-38673550

                                      

教育背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方向)


兼任职务(部分):

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湛江仲裁委员会、湛江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广州港集团法律服务律师库律师

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兼职调解员


工作经历:

朱文燕律师执业期间,成功代理了近千宗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现任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兼职调解员,为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提供金融法律知识咨询、投诉处理、纠纷调解等服务;连续担任两届广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担任过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鱼珠街道的社区法律顾问、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道的法律顾问,为广州海关、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提供过专项监督类法律服务,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保险公司、为国内领先的电视和互联网节目制作和运营商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诉讼服务。2014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法援优秀奖”,2021年获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颁发的“优秀律师”奖项,2023年获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颁发的“业务突出奖”奖项。


法律顾问单位(部分):

广东公诚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利士诺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山友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广州市杰捷展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忠诚门诊部、广州市海珠区惠钢建材经营部、广州市花都区东晟源起重吊装服务部、广州心恺溢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兴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康新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山友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广州迅标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铭贝贸易有限公司、深圳黑猫游戏文化有限公司、合肥海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


经办案例(部分):

1、张某春诈骗案:无罪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被判无罪释放;

2、杨某诈骗案:无罪辩护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3、林某寻衅滋事案: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未批捕。

4、瞿某平赌博案:对主犯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从轻处罚七个月有期徒刑。

5、杨某福强奸案:不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侦查阶段解除强制措施。


办理过的民商事案件类型(部分) :                                      

1、合同案件,买卖合同纠纷、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居间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

2、商事案件,如公司增资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退伙纠纷;

3、海事海商案件,如多式联运合同纠纷、船舶维修合同纠纷

4、侵权责任案件,如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